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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拨付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3 14: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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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河口市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23]9号)要求,山城镇、海龙镇、进化镇、杏岭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建设已完工。根据《吉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遴选及监督管理的规定(吉商建[2022]23号)》及《梅河口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梅新商务字[2024]24号)文件要求,商务局委托吉林省九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长春现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四个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进行了三方审核并出具了验收审核报告,同时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通过检查材料和实地踏查的方式对山城镇、海龙镇、进化镇、杏岭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进行了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均为项目符合实施方案,验收通过。现计划对以下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拨付,具体拨付明细如下: 

1.山城镇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计划对山城镇人民政府拨付50万元。 

2.海龙镇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对海龙镇人民政府拨付50万元。 

3.进化镇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对进化镇人民政府拨付50万元。 

4.杏岭镇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对杏岭镇人民政府拨付50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如对此四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梅河口市商务局提出意见(电话:0435-4257529),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梅河口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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