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65号)文件精神,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概况
《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编制、项目审查和认定房源筹集、资格审核、租赁分配、档案管理、动态管理、政策培训,等具体工作,对加快推进梅河新区保障房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详见附件《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管理单位:梅河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迪 联系方式: 0435-4213478
电子邮箱: mhklidi@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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