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牛心顶镇辖区面积约183.33平方千米,下辖21个行政村,2020年常住人口15027人,镇政府驻地人口1811人。位于梅河口市区东北部,东向与辉南县、磐石市接壤,西向与兴华镇、一座营镇、双兴镇、海龙镇相邻,距梅河口市区约30公里。两条国道G202和G504在此交汇并贯穿全境,是梅河口北向融入长春都市圈以及向东与磐石、辉南协同发展的区域门户节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视察吉林省重要讲话精神,优化镇域空间资源配置,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构建镇域规划统筹实施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的,牛心顶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梅河口市牛心顶镇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一、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规划确定牛心顶镇发展定位为梅河口市东北部门户,以农业为主,商贸和乡村旅游为辅的重点镇,将建设成为通北绿色农牧产品生产基地与梅河口市北部商贸服务节点。 二、发展规模 至规划期末(2035年),全镇户籍人口2.60万人,常住人口0.75万人,镇政府驻地人口0.20万人。 三、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两轴两区、一心两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两轴”即落实南北向沈吉城镇提升发展轴;依托G504形成南北向片区城镇联动轴;“两区”即南部大沙河流域为粮食种植功能区;中北部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区;“一心”即以镇区为依托的城镇生活与现代产业综合服务核心;“两点”即依托双泉村与野猪河村形成域内南北两个副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期限30天,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公示方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公示);牛心顶镇人民政府展板(现场公示) 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如对本规划有意见或建议,可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1.手机:13894526727 2.电子邮箱:1316784089@qq.com 梅河口市牛心顶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梅河口市牛心顶镇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文本(公示稿) 2.《牛心顶镇镇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纸
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拟定《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9月16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形成了《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请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于9月15日前反馈到市政数局法规科,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公告的解读信息 联系人:王建鑫 联系电话:4521012 邮 箱:mhkzsjfgk@163.com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结合《“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编制了《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8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我市编制了《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设,请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设,并将意见或建议在9月30日下班前反馈至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420室)。 联系人:孙凯峰 联系电话:0435-4223119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26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拟定《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梅河口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请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于9月26日前反馈到市发改局环资科,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万牧 联系电话:4217802 发送邮箱:mhkhzk@163.com 附件: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梅河口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65号)文件精神,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概况 《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编制、项目审查和认定房源筹集、资格审核、租赁分配、档案管理、动态管理、政策培训,等具体工作,对加快推进梅河新区保障房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详见附件《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管理单位:梅河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迪 联系方式: 0435-4213478 电子邮箱: mhklidi@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6日 附件: 《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促进我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拟定《梅河口市“四上”企业升规上限扶持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促进我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梅河口市“四上”企业升规上限扶持方案》(简称《扶持方案》),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扶持方案》概况 《扶持方案》明确了“四上”企业概念、扶持对象、申报条件、扶持政策、资金来源、申报程序以及资金拨付、扶持政策的终止和取消、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主要覆盖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等企业,对加快推进梅河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详见附件《扶持方案》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扶持方案》主要内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管理单位: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于小超 杨程 联系方式: 0435-4223146 电子邮箱: mhkfgcmk@163.com 3、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5日 附件:梅河口市“四上”企业升规上限扶持方案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