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结合《“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编制了《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8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我市编制了《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设,请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设,并将意见或建议在9月30日下班前反馈至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420室)。 联系人:孙凯峰 联系电话:0435-4223119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26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拟定《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梅河口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请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于9月26日前反馈到市发改局环资科,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万牧 联系电话:4217802 发送邮箱:mhkhzk@163.com 附件: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梅河口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65号)文件精神,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概况 《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编制、项目审查和认定房源筹集、资格审核、租赁分配、档案管理、动态管理、政策培训,等具体工作,对加快推进梅河新区保障房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详见附件《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管理单位:梅河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迪 联系方式: 0435-4213478 电子邮箱: mhklidi@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6日 附件: 《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促进我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拟定《梅河口市“四上”企业升规上限扶持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促进我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梅河口市“四上”企业升规上限扶持方案》(简称《扶持方案》),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扶持方案》概况 《扶持方案》明确了“四上”企业概念、扶持对象、申报条件、扶持政策、资金来源、申报程序以及资金拨付、扶持政策的终止和取消、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主要覆盖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等企业,对加快推进梅河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详见附件《扶持方案》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扶持方案》主要内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管理单位: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于小超 杨程 联系方式: 0435-4223146 电子邮箱: mhkfgcmk@163.com 3、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5日 附件:梅河口市“四上”企业升规上限扶持方案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5日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9日,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供热市场行为,保障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供热质量,促进城市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拟定《梅河口市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供热市场行为,保障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供热质量,促进城市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梅河口市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于2022年1月29日前书面反馈给市住建局供热办222室或邮箱,公众意见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各部门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无意见也需书面反馈)。 联系人:许 涵 联系电话:13039318880 邮箱:mhkjsjgrb@163.com 附:梅河口市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
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5日,为扎实推进农民进城购房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向城市流动,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21]7号)、《关于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1]3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相关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1]46号),结合我市“十四五”人口吸纳计划,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起草了《梅河口市进一步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