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推进食用菌产业及农(林、渔、雪)家乐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梅政发[2018]9号)和梅河口市农业局 梅河口市财政局 梅河口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食用菌检查验收方案》、《梅河口市棚膜经济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梅河口市农(林、渔、雪)家乐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梅农联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2018年新种食用菌申请补助资金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全市实际新种食用菌954.2851万袋,其中:香菇163.7729万袋;木耳697.7214万袋;平菇79.488万袋;灵芝12.7028万袋;羊肚菌0.6万袋。全市16个省级贫困村种植食用菌299.4619万袋,其中:香菇48.01万袋;木耳251.4519万袋。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食用菌户数为37户,种植食用菌63.915万袋,其中:香菇6.4229万袋;木耳57.4921万袋。
按照《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推进食用菌产业及农(林、渔、雪)家乐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梅政发[2018]9号)文件要求,2018年全市所有种植食用菌农户(经营主体)都只符合文件中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五款的第二、三点规定的情况(扣除保险每袋0.1元),即:香菇每棒补助为0.4元,木耳、平菇、灵芝、羊肚菌每袋补助0.2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棒(每袋)补助比普通农户(经营主体)高0.05元。
2018年,全市共有18个乡镇58个村190个经营主体或农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食用菌954.2851万袋。请示补助资金共计2268073.5元,其中:香菇658303.05元;木耳1424188.85元;平菇158976元;灵芝25405.6元;羊肚菌1200元。
此次下拨食用菌补助资金,按照香菇每棒0.4元,木耳、平菇、灵芝、羊肚菌每袋(每棒)0.2元,其中:全市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袋(每棒)比普通农户(经营主体)高0.05元,补助标准计算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按照各乡镇农科站上报的种植食用菌农户(经营主体)名单予以拨付到户或农户拿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财政所签字领取。领取前财政所做好食用菌补助资金7天公示公告,如有异议可不予兑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