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做好2019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吉农科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就梅河口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训基地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和任务。
2019年,梅河口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量总体于2018年持平,预计培育500人左右。
二、培育机构申报条件
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具备基本的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三、实训基地申报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训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科技示范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资质;具有一定规模和实训条件,在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实训任务。
三、公示及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
四、详情请到梅河口市农业局信息科咨询。地点在梅河口市农业局2楼。
联系人:张凤岭、孙利君
电话:0435—5096219
13500979026
18043513125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