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19]5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梅河口市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产业发展-人参)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现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梅河口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和梅河口市山城镇雨丰平地人参种植基地两家申报建设非林地种植人参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资金6万元公示如下:
梅河口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在小杨乡景兴村建设非林地种植人参示范基地面积130亩(绿色面积52000平方米),预计产量90吨(1.8公斤/平方米),申报非林地种植人参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肥料、农药等。
梅河口市山城镇雨丰平地人参种植基地在山城镇五里堡村建设非林地种植人参示范基地面积67亩(面积44622平方米),预计产量60吨(1.8公斤/平方米),申报非林地种植人参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有机肥、菌剂等。
公示期为7天:自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7日止。
监督电话:0435—4220818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