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由市委副书记叶祖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德才、副市长霍光带领考评组,深入到全市19个乡镇,对“百千”工程31个创建村进行了评比考核。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19 年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乡村振兴试验区项目管理指南的通知》(吉农办发[2019]7号)要求,根据考核分数,由市百千工程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8个村为省“百千工程”奖补资金奖补对象:
曙光镇东太平村、康大营镇康大营村、兴华镇双凤村、双兴镇庆胜村、湾龙镇龙河村、杏岭镇帽山村、山城镇保兴村、水道镇龙头村。
附件:2019年梅河口市“百千工程”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点击查看)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