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遴选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赴国外培训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03-24 17:44:00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遴选2020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赴国外培训的通知(吉农科发〔20207要求,为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我市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素质和引领带动能力,加快打造“爱学习”、“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农村人才支撑,2020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继续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赴国外培训学习。梅河口市推荐省遴选名额为3人。为做好培训对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场主、农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连续从事5年以上(从事种养加一体化的适当放宽经营时限但不得少于3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具有较大影响力,收入来源主要依托农业生产经营,善于主动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引领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规模大,对社会贡献突出。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4.政治觉悟高,品行素质好。无私自滞留国(境)外历史,无未完结的刑事及民事案件,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5.非国家公职人员。 

  6.原则上不包括已参加国外培训的人员及配偶和子女。 

  (二)优先推荐条件。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 

  2.担任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 

  3.获得县(级)及以上五一奖章、劳动模范表彰的。 

  三、遴选程序 

  (一)名额分配。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市学员遴选工作。2020年推荐省遴选名额为3人。 

  (二)市县推荐。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初审合格后填写《吉林省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赴国外培训申报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里复审。省农业农村厅将成立考评组,通过资料审查、面试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进行复核(现场答辩时查阅资料原件),并根据所派国家的培训内容、名额及培训对象从事的产业等,最后确定参加国外培训人员。 

  四、申报资料 

  (一)个人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或主体相关荣誉证书(县级以上)复印件和4张全身生活照(请注明姓名)等相关材料。 

  (二)主体材料。生产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注册证书、土地承包合同或协议、合作社成员入社协议,以及个角度生产经营场所图片5张等相关材料。 

  (三)农业农村局加盖公章申报表及公示情况说明(附件1)进行五天公示。 

  五、有关要求。学员国际旅费和国外培训费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承担,国内差旅及出国手续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六、报名条件。凡是梅河口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联系科室: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科。联系人:张凤岭、孙利君。联系电话:0435-5906219。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孙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