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通知》要求,现就梅河口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田间学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要求
2021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保护黑土地、保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工作任务,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目标,继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养三年行政村全覆盖行动计划。
二、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田间学苑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基地、学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基本的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法律及其他要求。
三、公示及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31日
四、详情请咨询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科
地 点: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2楼
联系人:张凤岭 曲金乙
电 话:0435—5096219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