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吉办科〔2021〕1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把培育高素质农民做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我局对在公告期内收到的培训机构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最终拟认定的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是:梅河口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梅河口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梅河口市李炉乡综合服务中心、梅河口市双兴镇综合服务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35—5096219。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