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2-24 10:21:00

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2〕2号)要求,过渡期内,各乡镇(街)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部署要求,精确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 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可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中列支。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25日--35日。各乡镇(街)要将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纳入本乡镇(街)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各级职责;各乡镇(街)具体牵头实施,下发专项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所属村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全力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工作。

  (二)审核公示:316日--430日我市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以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社部学籍信息比对标识情况为依据,各乡镇(街)对本地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同步组织所属村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确定后,各乡镇(街)负责组织补助对象所在村开展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发放录入:5月1日--521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经各乡镇(街)履行相关程序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协调财政部门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随即组织各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5月22日—6月10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信息录入、发放确认等环节,做到抽查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6月10日前各乡镇(街)将雨露计划"四个一"工作总结报告及补助台账、发放流水等,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镇(街)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同开展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核查工作,精准排查确定补助对象,对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强化监管。乡镇(街)要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保证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三)从严考评。雨露计划工作继续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体系。各乡镇(街)要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驻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情况通报,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肖红霞

    联系电话:0435-4899695、15944571237

 

中共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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