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备春耕工作指示精神,根据《吉林省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对我市农资市场经营保供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2022年我市农资保供和监管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药市场公平秩序,保护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农药违法生产经营主体,捣毁制售假劣农药窝点,查处曝光农药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农药产品质量和粮食生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加强对农药进销及使用监管。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和农资市场供求变化,采取定期和随机的方式组织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禁限用农药以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种子包衣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为监管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农药生产、销售、使用不同时段和淡旺时节,重点抽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问题;严厉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流动销售假劣农药、侵犯他人农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农药市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农药标签;经营业户是否执行农药采购查验制度;是否执行农药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检查经营业户是否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业户是否违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产品。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制度。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农药经营业户、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药经营单位是否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经销台账、有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对农药使用单位重点查处用药记录。
(二)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是否取得农药经营许可、执行农药采购和经销台账、农药回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完善消防安全实施。加强对我市内限制使用农药的管理,重点对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业户,检查是否执行销售专柜制、贮存专区制、购买实名制、流向记录制等制度。
(三)加强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力度。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状况,严厉打击违法制售标签和质量不合格农药产品行为,加强全市农药监督抽查力度,以配合国家、省检为契机,重点检查农药有效成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农药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状态、农药标签是否与经农业部核准的标签内容一致、是否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
(四)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及政策法规宣传。通过网络、两微一端等渠道、利用新闻媒体、普法宣传日、以及执法检查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以重要农时季节,地势显耀、人口密集的地点利用宣传单(画)、宣传条幅等形势宣传材料,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药相关政策,提高农药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农药使用者维权意识,营造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学法、懂法、用法和全社会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1—12月,全市农药经营市场日常监管。
(二)5—9月,禁限用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三)5—12月,全市经营单位农药质量扦样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种植业管理科、监管科、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加强对农药监管,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完善措施,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将我市农药监管及农药领域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及时上报信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准确上报月报等各类信息工作,对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迅速向上级报告,采取科学果断处置措施,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防止事态扩大。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