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推动我市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落实,结合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针对马铃薯机械清收环节的“短板”,现对《梅河口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将马铃薯机械收获纳入补助范围。服务实施主体马铃薯机械清收,经验收确认的托管面积须在100亩以上,每亩补助不超过30元,按验收确认的实际托管面积给予补助,否则不予补助。
因受季节影响,服务实施主体可不必安装农机作业监测设备,由当地政府,指派专人全程监督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