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8月份开始,梅河口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省高素质培训工作部署,需要进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调研、指导、现场核查。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租用乘用车一辆,租金按日趟计算,年度工作完成统一结算。出租方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司机驾龄五年以上;二、车辆状况良好;三、车辆有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客意外责任保险等。
请有意向的公司在2022年9月7日上午11点前将每日租车费用报价、安全行车服务承诺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密封包装递交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二楼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孙宏越,5096211)并在外包装上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号码,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梅河口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