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与梅河口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梅河口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结合各乡镇实际,采取实际实用、农民自愿和乐于接受的方式,现对原《方案》进行补充调整,调整补充事项如下:
1、原《方案》技术模式中增加“水稻秸秆全量还田旱整地技术”
技术要点:水稻收获后,秸秆进行粉碎抛撒覆盖地表,采用旋耕机进行整地,旋耕后泡田,泡田时水量控制在8cm以下,作业时水量深度控制在3-5cm,应用水田打浆平地机进行平地起浆作业1-2次。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60元。补给符合条件的实施秆全量还田旱整地作业企业、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原《方案》下达的水、旱田任务指标以及技术模式各乡镇可结合实际进行自行调整。各乡镇依据实际,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对原《方案》下达的任务指标水旱田面积和采取的技术模式进行调整,调整前需向农业农村局提出调整申请,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备案即可。
请各乡镇(街)对照原《方案》,认真研究补充调整事项,涉及调整事项,一律按补充调整后的内容及要求执行。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梅河口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