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渔范围
梅河口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包括松花江、其他自然江河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干流、支流上的湖泊、水库、水泡、湿地等。
二、禁渔时间
(一)梅河口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一)梅河口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在禁渔时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在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为所有作业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本通知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但不包括瞄(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
(三)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35-4234455。
梅河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