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973 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974号),中央和省下达我市衔接资金共计678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64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41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2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 5138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778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60万元),市级配套800万元。
根据我市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安排,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实施项目73个,安排衔接资金758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643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138万元,市级配套800万元。
1.2024年梅河口市鲜食玉米加工项目1900万元;
2.梅河口市曙光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1000万元;
3.2024年梅河口市生物有机肥产业项目740万元;
4.扶贫产品仓储建设项目100万元;
5.梅河口市澳洲红螯螯虾养殖项目60万元;
6.2024年梅河口市红梅镇白石沟村农创园项目100万元;
7.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4个,1408万元;
8.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个,800万元;
9.小额信贷贴息10万元;
10.雨露计划22万元;
11.务工交通补助8万元;
12.帮扶车间补助2万元;
13.2024年庭院经济补助项目200万元;
14. 梅河口市正源林业中草药种植基地项目146万元;
15. 2024年永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万元;
16. 2024年平原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万元;
17. 2024年中花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万元;
18. 2024年丰收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万元;
19. 项目管理费370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实施项目3个,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25万元。
1.梅河口市小杨乡古城村特色民族村寨农旅田园综合体二期改造项目105万元;
2.2024年中和镇黎明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42万元;
3.2024年中和镇黎明村产业发展提升项目78万元。
三、以工代赈任务
实施项目1个,安排省级衔接资金360万元。
2024年梅河口市红梅镇民主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附件1:.梅河口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
附件2:梅河口市2024度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计划表
附件3:梅河口市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
中共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