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梅河口市2024年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8-30 10:43:00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牛心顶镇、兴华镇党委、政府

  我市衔接资金项目梅河口市鲜食玉米加工项目、梅河口市曙光镇智能化育秧工程建设项目提级论证没有通过,为顺利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尽快发挥资金效益,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具体调整如下:

  1.将梅河口市鲜食玉米加工项目1980万元调整出本年度衔接资金计划。

  2.调减梅河口市曙光镇智能化育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

  3.调减2024年梅河口市生物有机肥项目资金100万元(市级资金),追加200万元(中央资金)

  4.调减梅河口市澳洲红鳌鳌虾养殖补助项目资金60万元(省级资金),追加60万元(市级资金)。

  5.调减庭院经济项目资金23.348万元省级资金),追加资金38.239万元(市级资金)

  6.追加梅河口市正源林业中草药种植基地投资项目450万元(70万元中央资金)

  7.新增大架山家庭农场投资项目400万元

  8.新增梅河口市农副产品超市建设项目430万元

  9.新增广源集团红鳌鳌虾养殖建设基地投资项目515.109万元(市级资金401.761万元)

  10.新增金家岗村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加工基地项目250万元

  11.新增2024年牛心顶镇自兴村大棚采摘园项目90万元。

  12.新增梅河口市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200万元

  13.调减村级寄递物流公益岗位补助项目资金70万元。

  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在资金计划下达一个月内,牵头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和改变内容。衔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为他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同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绩效监控工作。

  附件:梅河口市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

  中共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26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