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又是一年农忙备耕时。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子质量优劣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事关我市粮食生产大计,在此,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郑重提示: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购种,科学种植。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用种安全,稳产丰收,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管理办法,做到依法经营。
2.要依法备案,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包装规范和适宜本地种植的农作物种子经营。
3.要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信息完整并盖章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做到种子来源去向可追溯。
(二)“六不”
1. 不经营假劣、仿冒、套牌侵权种子。
2. 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3. 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4. 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
5. 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种子审定登记批准适宜区域的农作物种子。
6. 不虚假宣传种子、不忽悠误导农民购买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六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六要”
1.要选择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种子企业或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了解所选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要点,根据所在地区气候、积温、生育期长短、种植方式、地块条件等选购适宜的品种,要适区适种,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3.要查看种子是否经过国审、吉审或通过吉林省引种,有无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是否通过备案,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等信息。
4.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公章清晰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6.要注意购种后要将种子保存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不要放在靠近暖气或阴冷潮湿的地方。避免购买超过一个生产周期的种子,保存时间长短、保存方式会影响种子发芽率。
(二)“五不要”
1.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2.不要购买以“抗虫、抗草、抗病”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等没有包装或标签的种子。
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审定推广范围的种子。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来源不明的种子,不轻信“忽悠团”忽悠,防止上当受骗。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收据、发票、付款记录等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保持田间自然状态,申请田间鉴定不要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的最佳表现期,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种子问题投诉举报电话:0435-5097266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