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试剂及动物防疫物资采购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3-03 08:46:00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323号)文件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梅河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于20253旬开展实验室试剂及动物防疫物资采购。为做好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业主:梅河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名称:实验室试剂和动物防疫物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见所附明细表

  3.预算金额:购买动物防疫物资10万元,购买实验室检测试剂2.4万元,共计12.4万元,要求供货至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报价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报价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四、提交资料内容及要求: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4、“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5、项目报价表;6、近三年同类业绩;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评审现场提交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5日

  现场评审时间:2025年3月6日上午9:30分

  评审地址:梅河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泰源街1027号)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0435-5097506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由梅河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评选会现场评选,评选会根据提交资料货品规格质量、近三年同类业绩和服务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判,供货企业优势突出者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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