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2023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梅农财联字(2024)20号),经过申报、审核、公示等环节,吉林省鸡冠山参茸饮片有限公司的代用茶生产加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于2024年12月30日竣工。经过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最终审定结算造价174356.91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内容及标准,拟对吉林省鸡冠山参茸饮片有限公司予以项目补贴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电话0435-4220612。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