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梅河口市2012年-2014年示范村创建方案》梅发[2012]6号文件和《梅河口市标兵村党组织书记享受工资待遇的相关政策规定(修订)》梅办发[2013]51号要求,为及时掌握谭桂范等18名标兵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变动、廉洁自律情况,请各乡镇及时报送标兵村书记的职务变动和纪律处分情况,确保对标兵村村党组织书记工资动态管理。如有变动,在一个月内报送;没有接到报送视为没有,标兵村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正常运行。
梅河新区农业农村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