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农农发〔2018〕19号文件指示精神,彻底清查遗留百草枯水剂,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百草枯水剂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畜安全。近日,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百草枯、敌草快、草甘膦等灭生性除草剂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隐性添加百草枯成分或以百草枯假冒敌草快等除草剂问题,对违规经营和使用百草枯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做好宣传告知和责任落实工作。
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印制《停止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告知书》1000份,张贴到全市各农药经营单位门店内显要位置,同时组织农药经营业户签订了《不销售百草枯水剂承诺书》。同时,为加大宣传力度,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停止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告知书》发放到各种植合作社和农民手中。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守法自律意识。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