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公告[2021]1号),梅河口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被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2020年12月29-30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对梅河口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站开展了现场评审工作。
评审组对梅河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充分性进行了审查,对检验站的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符合性审核。考评专家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对检验站公正性、检测能力和质量体系进行了全面评审。查阅了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样品管理档案、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询问了相关问题;跟踪了水分测定项目检验过程,查看了从检验样品接收、传递、检验实际操作到检验报告形成的全部过程的相关资料;确认了申请检验项目范围。
最后评审组认为:梅河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法律地位明确,结构设置合理,职责规定明确,行为公正诚实,能够公正、独立、客观的开展检验范围内的检验工作,检验站能较好的应用方法、标准;检测过程控制有序,样品管理、信息管理、报告管理有序,完整性得到保证;质量控制措施健全,各程序之间有清晰明确的接口,引用标准现行有效,质量体系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具备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梅河口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的认证,实现了梅河口市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进入国家种子质量检验体系“零”的突破,标志着我市种子质量检验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监督检验站地位的巩固,将为梅河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挥综合执法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也将为我市粮食安全和现代种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