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推进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5-18 09:40:00

   2020年8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我市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规范简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推进管理重心下沉,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去年冬天,家住山城镇五里堡村的赵明艳大哥由于家中失火,所住的老房子被完全烧毁。终于等到了开春,新建的房子能动工,这办手续却让他打怵了。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现在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并向村民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就可以坐等拿证了。

  

  山城镇五里堡村村民赵明艳讲述以前手续非常繁琐,跑这跑那需要好几道手续,现在改革以后一步到位,坐家里就可以收证了,从4月26日开始办5月11日我已经把拿到手了。

  这张批准证是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改革以来,我市首个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赵大哥也是第一个享受到政策红利的人。

  我市今年出台了《梅河口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南》,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新申请宅基地和在现有宅基地上新建、翻建、改建、扩建住宅的,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进行审批。各乡镇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审批管理办公室,设立审批窗口,建立联审联办机制,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将政策和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除此之外,我市选取了3个乡镇8个村作为试点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分类制定政策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及旧宅基地退出,发展开心农场、农家乐、度假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同时,通过试点带动,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盘活土地资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土地要素支撑,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颖介绍,接下来,将严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按照改革方案内容和时间节点,全面摸清宅基地现状,积极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使用、收益等方面的有效路径,力争通过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责任编辑: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