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要求,10月12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动物诊疗场所、畜禽屠宰企业、宠物商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门禁工作、是否执行外来人员“双码双查”和登记、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执行外来车辆消杀登记、对办公、经营、生产场所是否定期消杀、消杀记录是否完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处理相关记录是否健全等。
此次督导检查动物诊疗场所7家、畜禽屠宰企业6家、宠物商店1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