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赴伊通县参观学习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7-26 11:31:00

            
            

  7月24日,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颖带领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和乡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代表共9人,赴伊通满族自治县参观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于吉林省四平市,辖12个镇、3个乡,190个村,1168个自然屯。48.3万人,辖区2523平方公里,耕地 91537公顷,其中旱田82506公顷,水田9031公顷,林地82032公顷,草地517公顷,水域11816公顷,居民及工矿用地12217公顷,交通道路用地1516.53公顷,园地871公顷。2017年6月被确定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积极开展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目前,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发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成,1571个村民小组全部编制了成员名册,完成了向乡镇(街)和县级备案工作,向成员发放了股权证书。同时,还完成了县乡两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各乡镇(街)以村为单位编制了集体经济三年发展计划,在黄顶子镇宝家村开展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试点。 

  参学人员受到了伊通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的热烈欢迎,并在县永宁街道永青村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由伊通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局长黄铁成做了经验介绍。参学人员详细听取相关负责人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介绍,认真翻看学习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等方面的档案资料。期间还参观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仲裁庭。 

  参观学习返回途中,王颖强调,要按照整省试点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清产核资工作,要查清每个数据的出处和来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充分考虑各方面关系,依法合规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明确确认程序和标准,切实保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必须实施民主决策,发挥引导作用,保障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责任编辑:苏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