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营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立足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推进农业农村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构筑一把手负总责、镇村纵向贯通、相关站所横向联动的组织体系,为全镇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镇、村分别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累计培训人数达200余人次。采取设立村屯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改革事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始终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根据《梅河口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指导意见》,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制定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各村安排工作组以户口簿为基础逐户进行成员摸排登记,尤其针对因务工经商、就学参军、投靠子女、婚姻嫁娶等户籍迁出的原住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并统一采集表格样式,确保不漏登。注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预防并妥善解决外嫁女“两头空”等问题。共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3443人。按照《梅河口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产移交办法》,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产业扶贫资金、壮大集体经济引导资金等形成的集体资产,确权到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并将其中的经营性资产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探索多形式股权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在农民有需求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将农民自愿交回和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
全镇1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65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共清理资产总额4010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5.55万亩,共清查各类合同530件,涉及金额610万元。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明确权属关系。通过清查将资金明确到各自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按照相关程序履行了借用手续,将抵库存条据纳入账内。二是优化资产清理工作程序。对需要进行处理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要求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我镇组织重大事项审批会进行审批。经审批盘盈资产690.54万元,盘亏资产57.74万元,核销债权274笔269.53万元,核销债务319笔446.02万元。三是全面开展土地合同、资源清查。重点清查了各类经济合同361份。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将清产核资列为常规工作,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五是成立股份制经济合作社。2020年新成立3个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惠及成员3600余人,量化经营性资产330余万元,集体股占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