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注销烟专〔2024〕第14号
梅河口市晓文食品超市: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220581117371),注销的理由是: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通化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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