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岭镇全面发掘身边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文明新风。在第63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聚焦一位扎根平凡岗位、践行雷锋精神的杏岭人——帽山村村民王军。他既是美团骑手中的服务标杆,用七年坚守书写敬业担当;也是无偿献血路上的爱心使者,用十年热血传递温暖力量,用一言一行诠释“杏岭好人”的初心本色,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杏岭大地上熠熠生辉。 有一种坚守,叫爱岗敬业,把平凡做到极致。作为一名美团骑手,王军已在配送岗位上默默耕耘7余年,从穿梭在杏岭镇的街巷到奔走于梅河口的城乡,他的配送箱里装着的不仅是餐品与包裹,更是一份责任与坚守。从业以来,他始终秉持“用心服务、诚信待人”的原则,把每一次配送都当作一次责任的践行,把每一位顾客的需求都放在心上。 不同于普通骑手的“完成配送”,王军始终多一份细心、多一份耐心。他熟悉市区内每一条路线、每一个小区的楼栋分布,提前规划最优配送路径,尽量缩短配送时间;遇到恶劣天气,他会提前与顾客沟通说明,小心翼翼保护餐品不受损坏;面对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他主动上门送达,贴心叮嘱注意事项。有人问他,7年零差评的秘诀是什么,他笑着说:“没什么技巧,就是把顾客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认真对待每一笔订单,真诚对待每一个人。”这份朴素的坚守,让他收获了顾客的广泛认可,也斩获了多项荣誉——2022年获评“最美外卖骑手”,2025年斩获“全国最佳服务奖”,同年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并被评为“梅河口市劳模”。这些荣誉,是对他7年如一日爱岗敬业的最好褒奖,也彰显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奋斗风采,正如《人民日报》所诠释的,平凡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干劲”点燃激情,用坚守镌刻荣光。 有一种奉献,叫大爱无疆,用热血传递温暖。在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王军还有一份坚持了10余年的“爱心事业”——无偿献血、捐献血小板。从第一次踏上献血车开始,他便与“热血奉献”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一坚持,就是十余年。平均每月一次的献血,成为他生活中雷打不动的约定,无论工作多忙、天气多糟,他都从未间断。 从7年零差评的外卖骑手,到十年如一日的无偿献血者;从职场上的劳动模范,到生活中的爱心达人,王军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平凡的日子里,用坚守诠释责任,用奉献传递温暖。他是杏岭镇帽山村的骄傲,更是全镇人民学习的榜样,他的事迹,正是杏岭镇涵养文明乡风、弘扬诚信美德的生动缩影。 雷锋精神,永不过时;榜样力量,薪火相传。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致敬王军,致敬每一位践行雷锋精神的杏岭人。愿我们以王军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心怀大爱、无私奉献,让雷锋精神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杏岭好人”的故事不断涌现,让文明新风浸润杏岭的每一个角落,为建设文明、和谐、温暖的杏岭镇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卢烨) 初审:宫海燕 复审:孟瑀琪 终审:张爽
为了迎接新年的到来,充分展现我市广大群众、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梅河新区文广旅局精心策划,将于2025年12月20日举办“迈进2026迎新年欢乐健康跑”。作为我市一项标志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即将迎来连续举办的第六个年头,该活动不仅是我市干部职工和各年龄段广大跑友积极参与的体育健身迎新活动平台,也吸引了众多外地跑步爱好者的热情参与。迎新跑已成为展现城市活力的亮丽名片,我们热切期待广大热爱运动的干部职工、市民以及外地跑友共襄盛举,携手迎接新年的到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梅河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梅河口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梅河口市汇康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活动口号: 欢乐奔跑·健康生活 四、活动目标: 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活动安排: (一)时间:2025年12月20日 8:30准时鸣笛起跑 (二)起终点:梅河口市万人体育场 (三)路线:1.全程组:万人体育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2座天桥——环海龙湖一周——2座天桥——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万人体育场 全程约7.77公里2.亲子组:万人体育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综合体育馆(莲花馆)折返——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万人体育场 六、报名办法及奖品: (一)报名方式:采取微信小程序报名; (二)费用:本次活动免费; (三)奖品设置:1.奖牌设置: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凭号码簿领取完赛奖牌和抽奖卡; 2.奖品:完赛后凭号码布和抽奖卡,在体育场现场抽取丰富奖品。 七、健康要求:长跑是一项负荷大、强度高、距离长的竞技运动,同时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与者的身体状况有着严格要求。参与者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经常进行跑步锻炼或训练,并拥有长期参与长跑锻炼的基础。以下身体状况者严禁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违者将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及法律责任: ●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 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 比赛前2周内患感冒者; ● 孕妇; ● 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所有参与者需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身状况适合长跑运动,方可报名。组委会将为参与者统一购买意外保险,活动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 这是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国家法律,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 40年普法历程启示我们: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全民普法为法治中国固本强基,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法治之基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洞察现代化发展规律,深刻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全民普法,这是历经沧桑的中华民族在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道路上,为“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给出的具有开创性的中国方案。 辽宁本溪,全民普法从这里发端。 上个世纪80年代初,面对当时的治安问题,本溪率先开出普法这剂“药方”,群众法律素养有效提升,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本溪的探索引起全国关注,相关经验做法很快被总结推广。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全民普法,从此走进千家万户。 “法者,治之端也。”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曾经,在江西崇仁县,存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等现象,这倒逼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从2015年起,当地在全县探索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让乡风为之一变。 一地探索,遍地开花。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全国已培育“法律明白人”420余万名,基本实现在每个行政村的全覆盖,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民普法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文化之根 “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奉法者强则国强。 将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推动全民守法成为常态,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2023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里这庄严神圣的一幕,深深印刻在亿万人民心头——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载入史册。如今,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对全社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发挥了巨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浙江杭州西子湖畔,观众走进“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一件件珍贵的文物和图文资料前驻足,感受宪法精神。 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上,人们肃立注目、高唱国歌,文本上的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这一刻“活”了起来,引发深沉的国家认同共鸣。 连续11年,每到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校园“宪法晨读”的琅琅书声,见证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茁壮成长。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全民守法则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抓住“关键少数”,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到各地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现场述法、旁听庭审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关注“未来多数”,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法治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全覆盖,全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98.9%。 贴近百姓生活,连续5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以文化人,以德润身。 不久前,安徽桐城法院将一起纠纷的庭审开进宗祠,请来了镇村干部和村民共同旁听,普法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听、辨、劝、借、让、和”,法官将“六尺巷”典故蕴含的“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精神注入纠纷化解,情理法相结合,化干戈为玉帛。 六尺巷里天地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素有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一段你谦我让的历史佳话,又有了时代新篇。 全民普法是一首法治与德治的协奏曲。 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今天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融合,植根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接受和认同,进一步打牢了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 实践之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以我国古代徙木立信的典故,深刻阐明“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一法治命题。 法治宣传教育如何取信于民? 答案在于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才能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体会到信法守法的好处。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一条中学生的建议,经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部民意“直通车”,最终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如今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的社会参与越来越多,立法过程成了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从网民频频点赞的那些“教科书式执法”,到“全民反诈在行动”等普法品牌活动,执法办案也是全员普法、实时普法的过程。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机关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向全社会传递出厉行法治的强烈信号。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为困难群众打开法律服务的大门,法律援助将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在引导依法办事中惠民生、暖民心。越来越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关键小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八闽大地上,有一支“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从最初的7名党员志愿者,发展到今天的16.5万余人,他们已开展活动超过5.48万余场次,服务群众超过6000万人次,推动普法工作由“政府主导”向“各方协同”“社会参与”延伸。 一组组亮眼的数字,见证着社会普法力量的壮大:弘扬法治精神,2013年以来共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45.9万余场,听众1.7亿余人;服务群众需求,全国15万普法讲师团成员、222万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普法工作既要“走心”,更要“创新”。 将普法融入文旅、体育等活动,全国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95.7%,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从“送法入企”到“法治体检”,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深入人心,促进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各地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全国已建立普法新媒体账号3万多个,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普法”“大数据+普法”,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 四十载春风化雨,四十载沧桑巨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历史将不断证明,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治,必将汇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护航“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创新的荣光! (责任编辑:张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的一座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指导思想,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其第三条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坚持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四个坚持”深刻指明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方向与实践路径,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夯实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具有深远意义。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是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集中体现。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民普法工作的根本立场。全民普法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必须始终秉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原则,以人民满意度检验普法成效,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普法格局。服务大局是全民普法工作的核心使命。全民普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善于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谋划推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以全民普法推动全民守法,协调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律、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守正创新是全民普法工作的必由之路。“守正”,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创新”,则是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着眼于解决全民普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坚持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让法治宣传扎根现实土壤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宣传的活力源于实践。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应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意味着普法工作必须跳出单纯的知识宣讲,嵌入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肌体之中,就是要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要在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中,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支持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努力实现执法效果让人心服口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正是这一融合的生动体现。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同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宣传,使每一次执法行动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基层,普法工作需紧密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民主、矛盾化解等实际需求,针对宅基地、承包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常见问题,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让法治精神与道德风尚相得益彰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确立为基本原则,深刻把握了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在实践中,这就要求法治宣传教育不能止步于法条解读,更要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在内容上,既要宣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方式上,要善于将法律规则与道德情感相结合,通过宣传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剖析违背公序良俗的反面案例,引导人民群众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实现法律评价与道德评判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让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色。普法工作必须兼顾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让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程,从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法治宣传教育要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要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体系,讲清楚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阐明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实践逻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的“四个坚持”,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入了灵魂、指明了方向。只有对其深刻理解并自觉践行,才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从“知法”到“用法”、从“普法”到“善治”的升华,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责任编辑:林维)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年,也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30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法治宣传教育法及全民普法工作有关情况。全民普法成效如何?相关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让我们跟随这九组数据,一起感受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2024年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初次审议。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对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内容包括确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对象,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保障、监督,规定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立法必要性、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同时,对草案有关规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八五”普法决议都明确提出推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改进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3年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2024年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会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8个部门起草了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提请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作了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的说明。“自1985年以来,中央制定了8个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8个决议,以5年为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他指出,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全民普法堪称人类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杨晓超表示,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出台了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具有良好的地方立法基础。把近40年来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和各项制度创新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有利于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何平委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起草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保障新时代普法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于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遵循的原则,杨晓超表示,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原则,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构建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总结开展8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破解全民普法工作难题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秦生祥委员说,这必将对引领、规范、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草案分为7章,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2条。 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草案规定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律基本原则和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成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管理体制,草案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并组织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关规划。 关于普法责任制,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是3年、5年的事,也不是只在学校期间开展普法,而是长期的、广泛的。”沈春耀委员说,在党中央领导下,我国法治教育制度是长期的、稳定的,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立法是非常有意义的。 “八五”普法规划指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杨振武委员提出,立法应坚持符合实际、协同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各部门各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面向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草案第二章规定了“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三章、第四章将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分别作了规定。 面向社会公众,草案规定了国家机关、群团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以及对村(居)民、企业职工、老年人、特殊困难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服刑人员等人群和出境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面向国家工作人员,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义务、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考录内容,以及实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 面向青少年,草案明确规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以及学校、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 王洪祥委员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行使公权力的“关键少数”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青少年“关键时期”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 “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可制定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采用他们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进行普法。”郝平委员提出,可以通过校园法治教育、社区法律咨询等活动,为人们提供便捷、有效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提供优质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保障与监督 为保障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草案从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专家库和志愿者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本级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或者下级司法行政部门,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应当及时发出普法提示;专门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作了规定。 关于法律责任,草案规定了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法律责任,并对挪用、克扣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侵占、破坏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相衔接作了规定。 “法治宣传教育如果仅仅是义务性、志愿性的,依靠相关从业人员的自觉热爱,这项工作很可能不可持续,也可能会流于形式。”范骁骏委员建议,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人才业绩认证和奖励激励制度,对从事法治宣传教育一定时间的人员,具备相应资质的,在工作经历上留下印迹,在评价工作实绩、成果认定、考核奖励等环节上予以纳入,并颁发相应的认证标识,这样可以提升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使法治宣传教育人才的培养激励更加机制化、规范化。 于忠福委员说,基层法治人才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中坚力量,在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基层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建议草案就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建设加以完善。 “如今互联网深度融入人们生活,已成为大家获取信息的主要平台。相较以往印手册、搞宣讲、摆展板等传统普法方式,利用网络普法传播更快、覆盖更广、互动更强。同时,网络上一些与法理相悖的言论还时有出现,如果没有及时正确的阐释解读和监管纠偏,容易误导大众。”王建武委员提出,草案在明确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可对利用网络普法作出系统规范,在网络普法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监督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共7章65条,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为什么要制定出台一部法治宣传教育法?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法,旨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部法律的制定出台,将近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各方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更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需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雷说。 这部法律有哪些亮点? ——明确“终身法治教育”“谁执法谁普法”。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法律同时规定,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 一民之轨,莫如法。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法,依托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更长期、广泛、有效地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落实在日常行为之中。 ——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出,国家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结合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依法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内,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和网络用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我们要进一步结合百姓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法治宣传教育更贴近人民。”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大常委会黄石街道工委主任邱名敦说。 ——法治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从娃娃抓起”。 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们把学到的法律知识用到对问题的思考之中,帮助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教会他们如何正确保护自己。”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教师付博涵表示,法律将更好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紧抓国家工作人员这一“关键少数”。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录用考试内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一章,围绕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作出诸多规定,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诸多规定,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全方位宣传解读立法意义和核心内容,及时制定修订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法律要求。科学谋划全国“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