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镇(街)、相关部门申请,经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将中央836万元、省级399万元、市级267.8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使用标准和类别,分配到24个乡镇(街)和2个行业部门,其中用于: 扶贫产业项目1234.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9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74万元、雨露计划补助17.1万元、安全饮水工程86.51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万元。现将安排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95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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