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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1 16: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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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区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疫情发生以来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为应对疫情发展变化,全面扎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即日起,由街道、社区和市直包保部门负责,将城区各居民区、居民楼楼道进行全面彻底消杀,为每户负责提供一瓶医用酒精用于室内消杀。

2.请广泛宣传发动武汉、湖北其他地区来(返)梅人员务必三日内向辖区卫生防疫部门主动报告,不报告者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罚重处,知情者为公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请密切关注周边人员动向,欢迎鼓励全体居民积极勇敢举报尚未掌握的武汉、湖北其他地区来(返)梅人员信息,经查实的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

市委、市政府将积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彻底打赢打胜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安全、美好家园。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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