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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15:3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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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及时逐库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包括水库现场公示牌的更新),如责任人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报水利局备案。

  二、要组织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防汛“三个责任人”明责、知责、尽责,充分发挥好三个责任人作用。

  联系人:曲长林  联系电话:5096022

  附件:梅河口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梅河口市水利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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