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及时逐库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包括水库现场公示牌的更新),如责任人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报水利局备案。
二、要组织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防汛“三个责任人”明责、知责、尽责,充分发挥好三个责任人作用。
联系人:曲长林 联系电话:5096022
梅河口市水利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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