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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河口市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壮大工程推进乡村振兴拟支持项目的资金分配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3 14: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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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0】564号)和《关于申报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梅供财联字〔2021〕2号文件,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踏查、会计事务所评审,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研究决定,将专项资金拟分配给梅河口市新合镇供销社,现将拟支持的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8月13日至8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给梅河口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李井泉  0435--4359523

附表:2021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分配意见公示表

梅河口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

2021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分配意见公示表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

1

梅河口市新合镇供销社

新合镇供销社惠农驿站建设项目

41万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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