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经过面试和体检综合考核,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检所)拟聘用于皓轮为专业技术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检所)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异议以及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35-4237006
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检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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