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李炉乡凤城村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李炉乡凤城村地块集体土地上被征收宅基地范围内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具体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共涉及征收房屋总户数为1户,有照房屋面积为134.48平方米,具体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 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地点:梅河口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304室
联系人:宁洪霞,联系电话:0435-4214106
梅河口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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