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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5-24 14: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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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吉政发〔2018〕3号)要求,我市于2018年3月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共投入200余名调查人员,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共计15.49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真实、准确的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128233.15公顷(192.35万亩)。其中,水田36036.73公顷(54.05万亩),占28.1%;水浇地158.11公顷(0.23万亩),占0.12%;旱地92038.31公顷(138.07万亩),占71.78%。牛心顶镇、山城镇、杏岭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02%。

位于 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8496.81公顷(87.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5.62%;位于 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46100.60公顷(69.15万亩),占35.95%;位于6-15 度坡度(含15 度)的耕地22440.19公顷(33.66万亩),占17.5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76.14公顷(1.76万亩),占0.9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9.41公顷(0.03万亩),占 0.02%。

(二)种植园用地722.49公顷(1.08万亩)。其中,果园453.11公顷(0.68万亩),占62.96%;其他园地269.38公顷(0.40万亩),占37.04%。园地主要分布在小杨乡、水道镇、进化镇,占全市园地面积的50.90%。

(三)林地57911.19公顷(86.8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1452.17公顷(77.18万亩),占88.85%;灌木林地343.72公顷(0.52万亩),占0.59%;其他林地6115.30公顷(9.17万亩),占10.56%。吉乐乡、康大营镇、牛心顶镇、水道镇、小杨乡、新合镇、兴华镇、杏岭镇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50.01%。

(四)草地502.54公顷(0.7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502.54 公顷(0.75万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海龙镇、红梅镇、小杨乡、杏岭镇,占全市草地的42.59%。

(五)湿地654.21公顷(0.98万亩)。湿地是第三次国土调查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54.21公顷(0.98万亩),占100%。 湿地主要分布在海龙镇、小杨乡、新合镇、杏岭镇57.5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44公顷(23.1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458.08公顷(3.69万亩),占15.93%;建制镇用地 1437.82公顷(2.16万亩),占9.32%;村庄用地10715.37公顷(16.07万亩),占69.36%;采矿用地493.46公顷(0.74万亩),占3.1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9.86公顷(0.51万亩),占2.20%。

(七)交通运输用地4288.96公顷(6.4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19.19公顷(0.63万亩),占9.78%;公路用地1716.84 公顷(2.58万亩),占40.03%;农村道路2151.86公顷(3.23万亩),占50.17%;管道运输用地1.07公顷(0.00万亩),占 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849.20公顷(14.7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610.88公顷(2.42万亩),占16.40%;水库水面4161.51公顷(6.25万亩),占42.34%;坑塘水面2419.89公顷(3.62万亩),占24.53%;沟渠1329.67 公顷(1.98万亩),占13.41%;水工建筑用地327.25公顷(0.49万亩),占3.32%。海龙镇、小杨乡、新合镇、杏岭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面积的38.57%。

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梅河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市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的问题,必须站在保护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安排土地,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配置利用效率。

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将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梅河口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梅河口市统计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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