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乡振联〔2021〕20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类逐年逐个进行全面摸底,现将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台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政务中心427室(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4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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