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函〔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吉环固体字〔2022〕2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宋钦炜 新区管委会主任、市长
副组长:孙士岩 副市长、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洪安 新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许连邦 新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新区发改局(市发改局)副局长
刘 伟 新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永发 新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副局长
祝洪伟 新区工信局(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亚军 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陈雷 新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杰 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逄洪海 新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副局长、
小杨乡党委书记
宫国辉 新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凤胜 新区水利局(市水利局)副局长
汪 瀚 新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副局长、专职督学
方 伟 新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副局长
韩晓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市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刘国君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王宏岩 市城源集团董事长
方在杰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洪安兼任。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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