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受理了梅河口北医口腔门诊部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梅河口研龙口腔门诊部
拟任法定代表人:金龙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电 话:0435-4225858
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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