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水利厅审查、市政府批复的《关于梅河口市(辉发河、一统河大沙河、梅河)河道采砂管理六年规划报告(2024年-2029年)》以及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河道采砂基本原则
1、坚持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供水和水环境安全的原则。
2、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要求,适度、合理、可持续地利用砂石资源。
3、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的矛盾,兼顾保护利用、开采实施、过程监管关系,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将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在确保河流健康、环境友好、生态安全、景观美丽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砂石资源的需求。
4、坚持红线规避原则。河道采砂必须将国家、地方划定的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种植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依法不宜采砂的河段划定为禁采区。
二、河道采砂工作安排
1、2024年河道采砂计划开采量及开采方式
根据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报告和2024年度河道采砂年度计划,梅河口市2024年度计划开采量7.2万立方米,全市河砂开采经营权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
2、成立河砂开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及拍卖工作。
为了规范河砂资源的开采管理,统一协调河道采砂管理及拍卖工作,保证河道采砂拍卖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河砂开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3、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水利局:编制2024年度河道采砂开采计划和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确定可采区、明确具体年度开采位置、范围、时段、年度控制总量,对采砂机具开采能力及开采作业方式等内容提出限定性要求;负责委托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并负责组织河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巡查,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安装监控设备,对采砂岸线实施监测;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市纪检委:依法依规监督河道采砂工作,严肃查处河道采砂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3)市司法局:负责《梅河口市2024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市公安局:依法打击在河道采砂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办妨害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执法公务的暴力抗法行为。
(5)市财政局: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河道采砂拍卖成交价款属于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监督其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流程,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6)市生态环境局:查处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监控水源保护区水质变化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负责河道采砂环评的监督监察的工作。
(7)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协作参与共同执法机制、联合执法打击及联合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检查的行动。
(8)市行政审批局:受理河道采砂许可申请和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
(9)河道采砂涉及的各乡镇:做好日常河道巡查工作,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配合水利等执法部门打击非法采砂。
三、河道采砂拍卖程序
1、确定采砂拍卖标段及各标段开采量。市水利局依据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报告要求确定采砂拍卖标段及年度开采量。
2、确定标底值。根据市水利局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价款确定各标段标底值。
3、市水利局在新闻媒体发布河道采砂经营权拍卖信息。
4、竞拍人报名后,由河砂开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召开拍卖会。
6、确定中标人和成交价。由拍卖公司向中标人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市水利局与中标人签定协议书。
7、要件齐全后,由市行政审批局向中标人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
附件:1、梅河口市河砂开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梅河口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