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标数据报告的决定市人民政府:梅河口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标数据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决定批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有量2020年调整为173万亩,2025年调整为188.27万亩;空气质量优良率2020年由85%调整为86.6%,2025年目标由85%调整为93%。
附件: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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