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河口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建设高水平法治梅河口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梅河口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巩固改革成果,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围绕抓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重点任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领域“群腐”专项整治、推进乡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要举措落地落实,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梅河口建设。
(一)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注重“述、评、议、督、改”协同发力,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制定下发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机制,对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实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二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组织召开2023年度述法工作暨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三个结合(应述尽述、制定清单、结果运用)的方式开展了“全覆盖式述法”。会上13名新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乡镇(街)党委书记及镇长进行了现场述法,74名新区党工委工作部门、新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乡镇(街)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书面述法,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采取年度述职与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述法,达到了重点述与普遍述全覆盖。会议邀请两委员一代表进行了述法评议。三是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关于常态化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改变以往法治督察单一模式,采取日常督导、提醒指引、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自查及整改,对重点部门单位采取一对一电话指导方式进行全面详尽的业务指导。对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的法治建设指标进行了全面精减,做到考评指标科学、精准、实用。四是抓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制定下发我市学法用法“一表三清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1次的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式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政府常务会议前,依法治市办及时研究确定会前学法内容,制作会前学法材料方便领导学习。五是细化重点工作指导。制定下发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年初、年中、年末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提醒督促,切实做到学有清单、考有机制、述有规范。
(二)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制定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部门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初审等程序,年内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二是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初始阶段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加强法律层面的论证把关。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议44次,审查各类协议、会议纪要共88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并下发《关于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材料的通知》,更好监督和指导全市各单位发文工作。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教育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印发《梅河口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参加培训人员范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及学习方法等,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和九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情况反馈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市重点执法领域部门开展专项监督。三是规范和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市行政执法主体、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进行梳理,对不适格的受委托组织进行清理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编制调整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我市60个行政执法主体已向社会公示。四是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印发《梅河口市乡镇人民政府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汇编(2024年版)》,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通过征求意见、开座谈会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梅河口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梅河口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四)坚持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人大、政协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模式,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8件、政协委员提案76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在原有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标准,不断充实专栏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万条。
(五)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中午不间断服务,增设“兜底办”窗口帮助群众协调办理疑难业务。全年办件量约60万件,其中午间不间断服务办件10万余件。全市39个部门,通过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共复用政务服务事项1964项,纳入中心办理1933项,占比98.42%。二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四到”服务理念(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重点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高频事项承诺办、民生事项延伸办三项工作。国务院、吉林省重点以及本地特色“一件事”任务有24个已经运行,办件达130余件。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改革事项27项,不断提升办事效率。三是持续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多渠道获取企业的信用数据,共归集双公示数据21.5万条,水电燃气不动产数据32.7万条。积极推广“信易贷”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风控难问题,同时深入落实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规违法记录证明工作,切实“减证便民”。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创新工作,切实减轻经营主体招标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荣获“2024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最佳县(市)”荣誉称号。
(六)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水平。组建行政复议工作委员会、建立“简案快办”“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畅通受理渠道,做到有案必登,对当面申请行政复议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收件,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对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耐心细致地向申请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帮助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202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8件。二是扎实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搭建社区牵线、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矛盾预防调处体系,扎实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和城市版百姓说事点作用,持续推进“1553”调治工程,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全年组织全市调解员线上培训1次,线下培训4次,累计参训近千人,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纠纷2082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七)持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做好统筹安排部署。一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活动载体。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在大河之声设置普法专题栏目“有说法”,择选优秀律师坐客大河之声直播间,就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持续推出系列普法视频。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由机关、企业、学校、军营、村屯、社区“点单”,司法局组织普法宣讲团“配送”,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模式,让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有温度、重实效。全市各部门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普法宣传进军营 法律服务基层行”、“与法同行 护航青春”送法进校园文艺汇演、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等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讲法治课、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切实抓好主题普法宣传。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宪法宣传周 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梅河口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发展还不够均衡。个别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对规范性文件认识不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申报工作较为滞后,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等情况偶有发生。
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学用衔接不够紧密的现象,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但在实际工作中学用脱节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全程序贯彻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一些复杂、专业性强的法律条款掌握不够扎实,导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效果未达预期。
三是法治创新改革举措仍需不断探索。对标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新期待,仍需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典型案例宣传、品牌效应发挥等方面持续发力。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举措。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领域改革有关任务提出的工作安排,逐项开展自查,认真梳理以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统筹协调全市各部门单位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形成法治建设合力。树牢“思变、思进、思发展”理念,秉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工作标准,逐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针对司法领域、执法领域、普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召开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制度机制,真正做到有效、管用、可持续推动。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杜绝随意检查、违法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合理确定检查方式和频度,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三是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协作机制,为持续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抓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举措落地落实。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措施,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二是打造一流投资兴业环境,重点抓好政策支持服务、专班包保服务、容缺承诺等服务环境建设,全力推动招商引资,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融媒体宣传优势,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普法节目,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基层行与企业行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2025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 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