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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梅河口市2025年度三级岗位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6: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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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三级岗位评审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答辩人员范围为:各单位推荐申报三级岗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6月6日(星期五)答辩人员于上午8:30(入场时间为8:00-8:30分)前报到。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朝阳区超越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与超强街交汇宜居路2699号)。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为5分钟以内(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问答时间3分钟左右(围绕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总时长8分钟左右。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6月6日晚22时前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

 

附件:2025年6月6日答辩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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