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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我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请示

梅新交文〔2025〕25号

发布时间:2025-08-04 09: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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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治超办﹝2021﹞5号)文件要求,为强化货物源头监管,深入治理我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称重关和出场关,确保出场(站)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我局于2025年6月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源头企业进行了摸排。根据省厅文件要求,需将摸排重点源头企业进行公示。恳请市政府对我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以便取得社会各界对我市源头治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此请妥否,请批示。

附件:梅河口市2025年度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一览表

                             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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