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府公告
政府公告 首页新区政务基础信息公开政府公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09:57: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依据梅河口市人民法院(2025)吉0581行审3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拆除毕朋(身份证号:220581********1498)的违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上《行政裁定书》已依法送达并生效。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毕朋(身份证号:220581********1498)在收到本公告10个工作日内,拆除坐落于梅河口市新合镇双胜村四组的房屋,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房屋住宅地上地下各一层,面积各362.95㎡,共725.9㎡,用地面积3309㎡。

二、如逾期未自行组织实施,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实施。

三、本次拆除违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毕朋(身份证号:220581********1498)承担。在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实施工作,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杨振兴,联系电话:0435-4741323。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新合镇人民政府(新合村一组)。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