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7 02
2000万公示(溯源体系).zip
- 2020.06 19
2020年度梅河口市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共计划招聘91岗位119人。经报名统计,现有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公开招聘进行补充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公告)补充公告》
二、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39.98.65.77/(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29日11:30。
3.缴费及确认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29日17:00。
三、考试时间
本次公告笔试与《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和《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笔试同时进行。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 政策咨询电话: 0435—4223522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公告)补充公告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 2020.06 19
按照《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初步拟定推荐省级监督员和省级监测点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部门:梅河口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5-4521009
拟推荐省级监督员名单:
王利彬 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部主任
姜树新 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 职工
张淑艳 梅河口市长城汽车商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东岩 梅河口小雨滴爱心协会 会长
拟推荐省级监测点名单:
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梅河口市曙光镇罗家村 赵钦 注册资本18185.66万元
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天河街3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梅河口市梧桐路1888号 王建辉 注册资本6250万元
梅河口培文教育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徐扬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梅河口冠林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梅河口市曙光镇莲花村 刘士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梅河口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 2020.06 15
各位考生:
近期,北京市连续新增多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确保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面试如期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向各位考生提醒如下:
1.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避免到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出行,要时刻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确保个人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2.按公告做好考试准备。务必认真阅读变更公告,详细了解考试程序和要求,做好考试准备。本次考试因受疫情影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测试履职能力,全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务公司组织实施。
3.按时打印准考证。务必于2020年6月29日8:30至7月4日7:30,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39.98.65.77/,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报名表的可同时打印,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5日
- 2020.06 09
2020年五月份水质公开
- 2020.06 0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拟选任葛曼等8名同志为梅河口市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梅河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
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 邮编:135000
联系电话:0435--4215418
梅河口市司法局
2020年6月8日
梅河口市拟任人民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1
葛 曼
女
梅河口市市委组织部
2
黄文波
男
梅河口市凯购城置业有限公司
3
纪 莹
女
梅河口市人社局职业技术学校
4
孙和秀
女
无
5
陈 曦
男
无
6
郑向曦
男
梅河口市市委办公室
7
姚元正
男
无
8
孙金华
男
梅河口市兴启律师所
- 2020.06 08
受近期疫情影响以及我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招聘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取消笔试程序,直接面试。现将相关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0年6月29日8:30至7月4日7:30,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39.98.65.77/,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报名表的可同时打印,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0年7月4至7月5日,考生入场时间为上午6:30至7:30,7:30以后禁止入场,全天进行。
2.面试地点
梅河口市解放中心校(地址:梅河东大街渤海路126号,邻奥林匹克家园)
3.面试费用
面试费用80元/人,考生须现场补交费用45元/人(考生已网上缴费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请携带现金45元整,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
4.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限时10分钟(备考5分钟,答题5分钟)。
5.岗位分组
因个别岗位报考人数超过一天最大面试人数,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将相关岗位进行分组(详见附件2)。请相关考生于2020年6月9日8:30至16:30,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39.98.65.77/选择分组,考生只能在已报考岗位中选择,不得在未报考岗位中选择。未按时间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6.面试须知
(1)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扫“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码”(详见附件1),确认旅居地风险等级,如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返(来)梅考试前至少21天向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报告,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隔离期间费用自理,请做好时间安排。
(2)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详见附件1),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详见附件1),显示14天内有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须于考试当日签订个人承诺书,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前14日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无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症状。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6)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7)请考生自备午餐和水。不准携带除有效证件、午餐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不设置物品存放地点,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8)请严格遵守时间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9)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纪律要求
(1)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经工作人员核对本人与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无误后,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逐一进行检测,签到后进入指定候考室。
(2)考生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识服装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具有接收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及电子产品等进行候考、面试。如有藏匿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按抽签顺序签名并登记抽签号,任何人不得调换抽签号,如有调换,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面试时只报抽签面试顺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应聘岗位及其他个人信息,如违规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完毕,考生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7)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喧哗、走动、吸烟及离开候考室。考生如需上洗手间,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不得擅自行动。
三、“社区辅警”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
报考“社区辅警”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mhk.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
2.项目及评分标准
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60分),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31至35岁年龄段标准评分。
3.体测须知
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四、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其中“社区辅警”总成绩=面试成绩×80%+体能测试成绩×20%),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人选,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社区辅警”)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人选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mhk.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复审须知
复审时须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档案、社工师资格证、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证明、退伍证、市公安局出具的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证明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码”“吉事办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
附件2: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岗位分组一览表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公安局
梅河口市民政局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8日
- 2020.06 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精神,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35家事业单位,91个岗位,计划招聘119人。其中教师岗位108人;教师岗位中:高中3人,初中33人,小学41人(含心理健康教师1人),幼儿园31人(含心理健康教师1人)。会计岗位8人,学校医生和幼儿保健医生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2002年6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6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放宽年龄至40周岁。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6日17: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39.98.65.77/(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1:30。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39.98.65.77/,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39.98.65.77/,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受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rsj/。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6月份,即到2020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告笔试与《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笔试同时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心理健康教师、学校医生和幼儿保健医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初中语文和小学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6月17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hk4303045@163.com,规定时间内不发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39.98.65.77/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梅河口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4223522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2020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2.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 2020.05 26
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
按照中共梅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同意梅河口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更名的批复》(梅委编办发〔2020〕13号)意见,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中招聘单位“梅河口市教育园区实验小学”更名为“梅河口市育秀小学”,“梅河口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更名为“梅河口市育才中学”,“梅河口市教育园区实验幼儿园”更名为“梅河口市育英幼儿园”。
咨询电话:
0435—4223522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现予公告。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 2020.05 1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45家事业单位,123个岗位,计划招聘170人。其中教师岗位156人:高中教师4人,初中教师40人(含心理健康教师1人),小学教师46人(含课后活动教师2人),幼儿园教师66人。会计岗位10人。学校和幼儿园医生岗位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9日--2002年5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至5月28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39.98.65.77/(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至5月29日11:30。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39.98.65.77/,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至5月29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39.98.65.77/,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受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rsj/。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教师岗位(小学课后活动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医生、心理健康教师和小学课后活动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初中语文和小学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5月29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hk4303045@163.com,规定时间内不发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39.98.65.77/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rsj/)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梅河口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4223522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