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指导意见》(吉市监竞争字〔2020〕16号),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我市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5%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对具有主观故意、实施哄抬物价的客观行为及产生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的违法经营者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举报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校外培训机构、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1月27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全部停止保教活动。二、全市各中小学、职教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各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假期集中补课、辅导、研学旅行等。三、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生、幼儿参加任何社会机构举办的培训、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取销假期所有返校活动。四、严格禁止教师在校内外进行办班、补课。五、对私自提前开学、开园、开课的学校、幼儿园、社会培训机和办班补课的教师实行严厉问责。造成疾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六、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来梅及返乡人员摸排工作,不得瞒报、漏报。七、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八、各单位要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完善疫情上报制度。准备好开学前所用的物资及设备(消毒水、喷雾器、体温计、红外线体温测量仪等)。九、推迟全市各中小学、职教中心、幼儿园开学(开园)时间,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前组织学生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十、教育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及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和追责问责;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民办学校及校外办学机构,还要取消办学资格。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7日
2020年1月28日,通化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男性,47岁,为通化市首例外省输入性病例。该病例于17日从济南回通化途经我市,18日凌晨乘坐K7393次火车离梅赴通化市。 得知情况后,市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经查,该病例1月17日从济南与其他3人乘坐私家车于18日凌晨1:27分抵达我市火车站,该病例独自下车,其他人驾车直接离开我市。该病例进入售票厅购买K7393次前往通化火车票后进入候车室。该病例未与其他旅客近距离接触,并于2:37分上车,当晚本站只有该病例一人乘坐该次列车。该病例到达火车站后密切接触过火车站3名工作人员。 市疾控中心立即将3名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实施了居家医学隔离。目前均无发热、干咳、胸闷、乏力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我们将密切关注上述3名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隔离情况。同时,我们正在全力寻找候车室内其他旅客,也敬请广大市民和旅客本人提供线索或报告。联系电话:0435--5097700 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9日
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畜牧局 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1号)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现特做如下提醒: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及公告要求,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行为。 二、本提醒书发出后,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欢迎通过 12315 热线举报。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吉林省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疫情防控线索24小时举报电话:0435-5097700,及各乡镇街宣传的属地举报电话。 第二条 举报对象: (一) 凡2020年1月12日以后从湖北(武汉)疫区来梅人员和去过湖北(武汉)后返梅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二) 在落实湖北(武汉)疫区流入(返回)我市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经防控指挥部认定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隐患或严重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防控指挥部安排专人接受群众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各乡镇街,各乡镇街应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在3小时内核查完毕。 第四条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第五条 举报奖励由梅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局)指派专人或委托各乡镇街负责执行,受奖励人可本人亲自签收,也可通过微信接收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六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宣传报道和奖励有关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 第七条 本办法由卫健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28日起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不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有效防控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梅河口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出公告,要求全市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包括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的饭店及大篷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何时营业等待指挥部通知。如因涉及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营业的,须报市防控指挥部批准,报市场局备案后方可经营。 如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或者发现私自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问题,全部由餐饮单位自行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12:00
2020年1月25日,我市已经实施吉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病毒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8日12时起,所有外籍车辆和人员禁止进入梅河口市辖区,具体恢复通行时间另行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为切实按照吉林省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I级响应要求,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对下列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1.根据《防治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 疑似病人、病毒携带者和密切接触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依据《处罚法》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 确认该人为传染病原体而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和隔离治疗措施的,依据《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 编造虚假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据《刑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广大市民朋友: 1月25日,吉林省政府就我省疫情防范工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1月26日,吉林省民政厅下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取消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原定2月2日加班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为避免人群聚集,交叉传染,本着“随疫应变”的原则,决定取消全省 2月2日加班办理婚姻登记服务。 在此也温馨提醒广大新人,生命和健康高于一切,请新人们不要在近期特别是2月14日、2月22日等特殊日期扎堆登记。百年好合的美满婚姻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感情基础,只要感情深厚,每一天都是好日子,每一天都是唯一的。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梅河口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