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 27
根据梅河口市2019年“一事一议”委培生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冷静等20人,已通过资格审查、政治审查、聘岗体检、聘岗考试,现予公示。
根据梅河口市2019年“一事一议”委培生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一事一议”委培生岗位聘用岗位设置清单予以公示。
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4241543,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 。
附件: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岗位设置清单
市委培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 2019.12 26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梅河口广播电视台已对申请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拟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9 日。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为:0435-4371680,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431-88905530。
拟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
武晓华 胡旭辉 井 洋 刘振波 辛 刚 赵德利
鲍艳红 韩 波 黄丽萍 任宪勇 申志贵 杨玉峰
王利彬 孟 秋 孙方志 刘 洋
- 2019.12 23
按照吉林省妇联《关于做好吉林省“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梅河口市妇联从全市筛选了新合镇杨丽萍家庭等3户家庭作为候选家庭,拟向吉林省妇联推荐,现对这3户家庭予以公示。
杨丽萍家庭。杨丽萍作为新合镇妇联专职副主席,团结和带领妇女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扶贫帮困、巾帼志愿服务、妇女维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家庭和睦、乐于助人、民主平等成为这个家庭的良好家风。
贾晓辉家庭。贾晓辉夫妇在岗位上兢兢业业、攻坚克难,取得突出成绩。在家庭中敬老爱亲,传承坚韧、善良、勤劳的良好家风,用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影响着孩子和身边人。
王秀娟家庭。王秀娟毕业后到偏远的农村小学执教,二十多年坚守村小岗位,与爱人相扶相伴,孝老爱亲,坚守着“一根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耕耘、情系学生、爱育桃李”的人生信条,得到家长学生高度认可。
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予以监督。
监督联系电话:0435-4223455
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9日
梅河口市妇联
2019年12月23日
- 2019.12 16
本台记者:赵 丽,记者证号:G22005255000007;王 荔 记者证号:G22005255000008;因不慎将新闻记者证遗失,以上新闻记者证已申请注销,即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
梅河口广播电视台
2019年12月16日
- 2019.12 12
11月份水质分析月报表
- 2019.12 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梅河口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梅河口市60个事业单位,189个岗位,计划招聘274人。其中党群部门14个事业单位,23个岗位,计划招聘26人;卫生健康系统18个事业单位,58个岗位,计划招聘62人;梅河口市中心医院31个岗位,计划招聘80人;其他政府部门所属27个事业单位,77个岗位,计划招聘10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4日--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4日--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2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39.98.65.77/(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0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39.98.65.77/,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0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39.98.65.77/,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岗位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月2日9:00至1月4日9:00。
考生登陆http://39.98.65.77/,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12月份,即到2019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其中,卫生专业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专业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包括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12月20日11:30前,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送至梅河口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39.98.65.77/,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rsj/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免笔试的考生直接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的满分各100分。当场打分,及格线为60分。教练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梅河口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岗位面试成绩由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实际操作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他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后再履行聘用手续。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部分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4303045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
中共梅河口市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
- 2019.11 29
根据乡镇(街)、相关部门申请,经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将中央836万元、省级399万元、市级267.8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使用标准和类别,分配到24个乡镇(街)和2个行业部门,其中用于: 扶贫产业项目1234.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9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74万元、雨露计划补助17.1万元、安全饮水工程86.51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万元。现将安排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95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梅河口市2019年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 2019.11 29
梅河口市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和安排中央、省、市三级扶贫资金项目。按照乡镇(街)、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和申请,经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2019年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具体如下: 扶贫产业项目1234.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9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74万元、雨露计划补助9.45万元、安全饮水工程86.51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万元。现将安排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95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梅河口市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 2019.11 28
根据《2019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确定段昕彤等72名人员为2019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拟聘用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干扰工作的人员严肃查处。
受理部门:中共梅河口巿委组织部558室
邮 编:135000
联系电话:0435—4224503
附件:2019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8日
- 2019.11 27
梅河口市金石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15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1、你单位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
2、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你公司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你公司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
3、2019年9月21日和10月17日,我局分两次通过邮政局向你公司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挂号信函,因无人签收被退回;
4、2019年10月30日,委托税务部门通过企业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你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已连续六个月无申报纳税记录亦或已注销税务登记六个月以上,
5、2019年10月30日,在梅河口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拟吊销梅河口市金石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17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中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拟吊销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单位请于15日内与市场局联系。至今无人联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依法作出梅市监行处听告字〔2019〕10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吊销梅河口市金石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15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现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查无下落,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予以在梅河口政府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处罚事项,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拟决定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的企业名单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